新手主管:如何解僱員工
參考清單
- 解僱原因如何決定?
- 相關人等(人資,自己的主管)是否已完全同意解僱原因
- 解僱流程是否已經決定(可參考這個基本流程圖)
- 解僱執行方式是否決定
- 解僱有無其他選項
- 執行並且記錄執行過程
- 事後檢討
- [參考資訊]:大部分的主管,在fire/解僱員工之後,通常都會覺得這件事應該要早點做。換言之,絕大部分的解僱通常都已經有點遲。(除了因為公司財務問題導致的大規模裁員之外)
- [參考資訊]:勞基法有規定可依法解僱項目。但是老實說這些都是極端項目,因此不適用大部分的知識工作者。解僱可以是「相互同意的分手」方式。
案例A: 高階技術人員
背景:有一位高階技術人員(暫時叫他A),他有30年工作經驗,對某些技術領域很熟悉,但做事與溝通方式非常模稜兩可,沒辦法有效的主動計畫事情,主動解決進度問題。常常因為溝通誤會導致各種問題。跟他合作的人都很痛苦。
- 解僱原因如何決定?
- 他的技術能力沒問題,但由於屬於高階職位,所以不可能不和人溝通。
- 跟他合作的人都很痛苦
- 如果按照傳統PIP流程,則他一定會通過,主要原因是PIP會有主管來每天「盯進度」但當他被別人盯進度時,他進度上就不會有問題。不過這不是主管的期待,主管希望他能「主動管理自己的專案與時間」。
- 因此經過主管與HR討論之後,覺得快速解僱會比PIP合理
- 相關人等(人資,自己的主管)是否已完全同意解僱原因
- 是,所有人已經先在會議裡面討論清楚
- 解僱流程是否已經決定(可參考這個基本流程圖)
- 有,先由HR說明工作不適合他,並且提出優於資遣方案,如果同意此方案則可由他自行提出自願離職。
- 解僱執行方式是否決定
- 有,主要採用「提出優於資遣方案的自願離職」
- 解僱有無其他選項
- 在討論的當下沒有
- 執行並且記錄執行過程
- 實際過程如同預料之中,雖然他會很意外,但由於提出方案優於資遣,所以很快就同意
- 事後檢討
- 其實可以早點進行,不用讓大家痛苦這麼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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